簡介
17世紀中葉開普物資補給站的建立,促成了1655年第一個開普葡萄園的誕生,並於1659年2月首次用開普種植的葡萄釀造出葡萄酒。而在歐洲,特定的地區和農場因其獨具特色的葡萄酒而聞名。比如康斯坦提亞(Constantia)葡萄酒就非常有名,即使在今天,仍被認為其中最優質的葡萄酒之一。
在很長一段時間裏,南非葡萄酒地區與農場的獨特性都沒有被法律所保護起來。直至1972年,一項針對此問題的立法形成時,《葡萄酒原產地計劃》(Wine of Origin scheme)才建立起來。《葡萄酒原產地計劃》不僅保護了原產地葡萄酒,還保護了特定葡萄品種或年份所釀制出來的葡萄酒。
構建這個系統時,已經考慮到某些基本原則。例如,必須符合歐盟相關標準,這是因為大量南非葡萄酒要出口到歐洲。其它原則,諸如誠信經營、實事求是的條款、名號、適應性、當地市場的真實性以及自由參與等,都得到了體現。
根據1957年《葡萄酒、其它發酵飲料和烈酒法案》,南非葡萄酒原產地認證計劃於1973年正式啟動。